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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深入推进物业纠纷诉源治理,促进物业纠纷诉前实质性化解,4月10日,烟台高新区法院立案庭法官赵莹淞及助理解梅臻前往海兴社区开展《烟台市物业管理办法》法治宣讲。
赵莹淞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宣讲,一是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,以案例作为切入点,明确物业纠纷基本概念、牵涉法律关系以及权利义务边界。二是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,针对“业主未直接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”“房屋质量存在问题”“卫生服务不到位 ”等情形下,业主能否以此为由拒交物业费问题进行答疑解惑。三是物业纠纷特点及成因,物业公司催缴物业费方式单一,导致物业纠纷频发。
物业纠纷虽然标的额不大,但却切实影响人民群众生活的幸福感,通过法治宣讲的形式,发挥示范案例的带动辐射作用,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,增强群众法治意识,提升社区居民幸福感。(大众报业·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杨秀萍 通讯员 袁传文报道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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